海口公有住房分摊划拨地出让手续将可一站式办理
来源:海南日报2017-08-03 10:53:23
制图:孙发强
记者今天从海口市国土资源局获悉,该局决定从8月1日起派员进驻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公有住房分摊划拨地出让业务,提供一站式服务。
今后,该项业务的申报、纳税、缴交土地出让金、缴交手续费等均可在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完成,承诺办理时间也从原来的14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据介绍,由于过去公有住房入市涉及其分摊的划拨地办理出让手续量多面广,且业务行政审批、缴纳税费散落在全市不同的地方,繁琐的程序给办事群众造成众多不便。
据介绍,公有住房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必须先行补办划拨地补办出让手续,补办完成后再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登记。
对于不同情况,有3种应对办法:
一、土地权属清楚,持有房屋产权证、分摊土地使用证(或土地分割证明书)的:申请人可凭分摊土地使用证(或土地分割证明书)向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国土局业务窗口(以下简称业务窗口)申请办理划拨地补办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税金。
二、土地权属清楚,持有房屋产权证、但未进行土地分摊的,由海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设置咨询窗口对土地分摊业务进行收件。申请人持原土地使用权人同意分摊的书面意见向咨询窗口申请办理土地分摊,不动产登记中心对土地进行分摊,出具土地分摊告知书。申请人凭土地分摊告知书向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国土局业务窗口申请办理划拨地补办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税金。完成划拨地出让手续后由申请人凭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批准文件等要件向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三、土地权属不清楚。对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登记的情形,由申请人向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国土局业务窗口申请办理土地确权,完成土地确权后由申请人依照程序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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